发布日期:2008/10/20 截至日期:2009/1/18
北京市地铁安检员
招工简章
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。主要承担北京市区内城市地铁,对所乘地铁人员的人身安全检查工作,根据需要,从各省市招收安检员。
一、招工对象:退伍军人、城乡待业青年,高中、职高、大、中专毕业生。
二、招工条件:
年龄男性18—25周岁
共50人
有正式户口;
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会说普通话;
1、身体健康,身高男1.75米以上(赤足),女身高1.63以上(赤足),身体匀称,五官端正,双眼裸视0.8以上,无纹身,无O型腿,无口吃;
2、思想品德好,无劣迹,热爱安检工作;
三、招工手续
凡具备招工条件,并愿意参加安检工作者,可持以下证件,于10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报名。
(1)、必备证件:
1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政审证明;
2、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;
3、本人身份证,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或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;
4、学历证明;
5、县级以上体检证明;
四、待遇:
1、首签劳动合同2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,享受以下安检员待遇。
2、工资标准:综合工资1500元左右,每天工作8小时,每周休息1天,加班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计算;工资每年增长5%,所有员工住宿一律免费。如自行解决住房,公司给予适当的住房补助,吃饭公司有食堂,生活自理;工资每月10-15日发放;
3、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劳动保险;
4、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;
5、试用期二个月,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。
6、所有安检人员统一由北京市公安局指定代理公司管理。
另注:『『『『『本职位面试合格后的培训费等有本公司代收3500,请将详细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全身照一张发送到bjbahr_yr@163.com 我们在看到你的情况后及时和你取得联系,否则请自便,谢谢合作!』』』』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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